莆田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3 09:05 | 来源: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总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由六部分组成,分别是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莆田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zrzyj.put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建议意见,请联系: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1998号市政府南广场C幢,电话:0594-2680752,传真:0594-2680765,邮箱:ptgt2008@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不断提高政策发布时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扎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助力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一是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持续抓好土地征收、土地供应、住宅用地、不动产登记地质灾害预警、各类规划行政许可、海域行政许可办理结果等信息公开。2022年,我局网站公开各类信息1632条,其中动态信息133条,不动产登记信息1149条、公示公告信息24条,土地供应信息62 条、土地征收信息40条、预决算信息35条。二是强化政策解读。采取负责人解读、图解等多种形式,围绕重点政策文件、重要政策措施跟进解读。2022年本部门制发的政策文件、规范性文件实现100%解读。三是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通过局网站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全力推动协商民主落到实处。四是加强政策宣传。全年在全国各级新闻媒体发表(播放)要素保障、优化不动产登记、疫情防控等方面工作的稿件(新闻视频)共290篇(条),同比增长112%,营造自然资源工作良好氛围。利用5.12“防灾减灾”、及“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摆放展板,现场解说,发放宣传物品等方式向群众科普“防灾减灾、应急避险”等资料到各村各户。2022年,全市共开展防灾知识培训7场次,参训人数约1867人次;应急演练6场次,参演人数约790人次;发放宣传单约11000多张,宣传册约3900多册。五是优化政策咨询服务。截止12月份,共受理12345政务服务中心转办件1488件,已办结1484件,正在办理4件,及时查阅率100%,及时回复率100%,回访满意率96.41%,领导现场接线177件,当天解决159件,跟踪办理18件,已全部办结。

(二)依法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全年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114件,办结(含结转)114件,均严格按照《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办理和答复,具体答复情况以及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三部分。从申请方式看,网络申请48件,占42.11%;当面申请16件,占14.03%;信函申请50件,占43.86%。申请事项主要集中在规划行政许可、土地征收、土地利用、测绘信息、不动产登记信息等。

(三)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和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二是对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通过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现行有效文件,并坚持动态更新。三是督促指导县(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局履行政务公开主体责任,按照《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制定公开目录,细化明确公开内容、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等事项,并严格落实。四是强化政务新媒体建设。充分用好图解、短视频、H5等形式,不断丰富政务新媒体传播方式。全年政务新媒体平台公众号373条,关注3668人。

(四)持续强化监督保障。

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及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通知》,加强我局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管理,促进信息发布内容以及审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保证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和权威性。二是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定期进行工作提示,及时跟进推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三是对本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回头看,逐项梳理落实情况,未完成的督促及时在局网站主动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17

5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49.4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2

7

 0

 0

 0

 0

10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7

 4

 0

 0

 0

 0

6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5

 1

 0

 0

 0

 0

2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6

 0

 0

 0

 0

 0

6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0

 0

 0

 0

 0

3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0

 0

 0

 0

 0

3

3.其他

8

 2

 0

 0

 0

 0

10

(七)总计

 107

7

 0

 0

 0

 0

1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各项工作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巩固工作基础,规范日常管理,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政策解读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深度不能满足群众需要的问题,指导基层工作力度有待加强等方面。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省、市相关工作要求,确保自然资源管理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捷度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收费标准,发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3件,涉及金额2200元,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本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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