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2019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六部分组成,分别是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内容所列的数据涵盖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在莆田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zrzyj.putian.gov.cn)进行公示。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1998号市政府南广场C幢,电话:0594-2680752,传真: 0594-2680765,邮箱: ptgt2008@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中央、省、市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透明为主线、主动公开为核心、强化载体建设为重点,结合工作实际,紧紧围绕自然资源领域重点工作,贴近民生、强化措施,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公众提供了高效、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一)积极做好主动公开
1.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据统计,2019年我局通过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76条,其中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发布文件51件,通过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9条,通过其他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36条。
2.主动公开信息主要内容
一是继续做好通知公告、工作动态、法律法规、规划计划、人事信息、财政资金等常态化信息公开。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对涉及民生、公众关注程度较高的规范性文件,同步报送审查相关解读材料,做到与规范性文件同时上网公开,通过图文并茂的解读说明让公众能够更准确更直观地了解自然资源新政策,推动政策的落实,2019年共通过局网站政策解读栏目发布政策解读信息6篇。三是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2019年,我局通过局网站民意征集栏目开展了等32次意见征集。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围绕机构改革职权调整、“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紧盯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实和营商环境提升推进情况,推进深入“放管服”改革信息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共通过局网站公开9项“放管服”改革措施,为简政放权,改革行政审批,激发市场活力创造了条件。五是推行涉及市场主体和个人办事服务事项进入省网上办事大厅进行集成式办理,一站式公开。六是针对公众广泛关注的焦点民生问题,突出做好行政审批、征地信息、不动产登记、土地出让等信息公开,年内公示公开行政审批信息162条、征地信息37条,不动产登记信息1416条、土地出让信息43条等。
3.主动公开信息渠道
为方便市民和组织查阅自然资源信息,我局积极搭建线上线下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通过莆田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等多种新媒体公开政务信息;二是在机关一楼设立政务公开栏,第一时间公开有关信息;三是在市图书馆、市档案馆等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四是围绕自然资源中心工作、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对接《中国自然资源报》《海峡资源报》《湄洲日报》《莆田日报》《莆田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发布脱贫攻坚、不动产登记、主题教育、放管服改革、助推高质量发展等专题文章、视频资讯,让群众更直接、直观的了解我市自然资源工作;五是要求建设单位在建设工地醒目位置设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示牌,公开建设工程总平及建筑方案,便于群众更直观监督。
(二)规范办理信息公开申请
2019年,我局共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73件,主要通过当面申请、网页申请和信函申请三种方式进行受理,其中当面申请135件、网络申请26件、信函申请12件,内容主要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情况及报批材料等,我局全部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形式予以答复。
历年来(包括2019年度),我局均实行免费提供政府信息。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严格落实公开属性审查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公开属性和保密性审查。二是严格执行网站信息发布流程,严格把好内容审查关,专人负责网站信息发布。三是建立规范的工作程序,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的灵活便捷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四)推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整合局网站,按计划、分阶段逐步实现从形式到访问入口,再到内容、服务、页面等的统一融合。整合原国土资源局、原城乡规划局网站重要政务信息,梳理、规划、重组各级栏目,调整优化软件、表格下载、结果查询等服务,提升用户体验,方便公众一站式浏览、查找、办事。二是整合政务新媒体,完成政务新媒体的整合工作(原莆田市国土资源局今日头条、微信公众号完成下线,原莆田城乡规划、微信公众号更名为莆田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相关栏目与我局网站形成对接,协同联动,实现数据同源、服务同根。三是切实加强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等政务新媒体运行维护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着力提升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等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监督管理工作。
(五)健全监督保障机制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体系,对照新条例要求完善配套制度、建立健全机制、全面落实责任制为重点,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及时向社会公开。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加强与法制部门沟通协调,确保各种答复合法规范,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8 |
8 |
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项目数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9 |
119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2 |
145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项目数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02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项目数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6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4 |
12224479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50 |
21 |
0 |
0 |
0 |
1 |
17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27 |
21 |
0 |
0 |
0 |
1 |
149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6 |
0 |
0 |
0 |
0 |
0 |
6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4 |
0 |
0 |
0 |
0 |
0 |
1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51 |
21 |
0 |
0 |
0 |
1 |
17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2 |
0 |
0 |
0 |
0 |
0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与社会公众的需求还有差距。例如,在政策解读回应的载体和形式上较为单一,未能充分利用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动漫等公众喜闻乐见的多元化解读方式;在政民互动交流上仍需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在网站栏目、版面设计上仍需进一步调整优化。
2020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高政策解读质量。继续坚持政策文件、解读方案、解读材料的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积极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宣讲政策,及时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综合运用传统媒体、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解读。
(二)加大舆情回应力度。认真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在规定的时限内回复与解答公众在网站上提出的各种意见建议,真正做到与民众的双向交流,让公众所提意见或调查结果能落在实处,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三)加强平台建设和管理。加强网站内容建设,完善网站功能,把局网站建设成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第一平台。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规范政务微信、今日头条等政务新媒体的管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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