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城乡规划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总结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由莆田市城乡规划局编制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段为2018年1月—12月。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莆田市自然资源网站(http://zrzyj.put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莆田市城乡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咨询电话:0594-2680765;传真号码:0594-2680765;电子邮箱:ptscxghj@163.com;邮政编码:351100)。
一、概述
2018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一系列重要部署,结合《条例》《办法》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莆政办网传〔2018〕33号)要求,从规划工作实际出发,精心组织,不断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目标、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8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规划系统行政效率、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加大公开数据信息力度,制度机制平台建设日益完善。一是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按时核查、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季度统计报表,有效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度,保障了公众知情权;二是对局网站发布不规范的信息内容、错误链接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全年排查信息3000多条,整改656条;三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建全信息发布台账,凡未经过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向外发布,确保发布的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和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信息;四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一线督查,对各科室、分局、直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二)主要亮点及成效
1.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一是按照我局工作职能,制定并印发了《莆田市城乡规划局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局重大建设项目和实施领域公开事项、内容、时限、方式和责任科室;二是通过局网站、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开、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等多种公开渠道,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监督举报方式和审批结果等向社会公开,提升项目批准、实施的效率和透明度。2018年以来,共公开重大建设项目审批结果59件,其中市政类项目选址10件、用地7件、工程3件,工业类项目用地7件、工程20件,社会事业类项目用地6件、工程类3件,公共服务类项目用地1件、工程2件。同时还鼓励项目法人单位利用现场公示、网站公布等对项目信息进行公开。
2. 加强政务服务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通过市政府网站和局网站及时公开和更新权责清单,做好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等信息公开;二是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府服务模式改革,依托网上办事大厅和市实体政务大厅,构建网上网下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促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紧密整合;三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规范化工作,制订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做好服务事项目录、服务指南编制工作,所有目录、指南通过莆田城乡规划网、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等网站统一发布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咨询、监督。
(三)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我局严格对照“五公开”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印发了《莆田市城乡规划局2018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和《莆田市城乡规划局政务公开责任分解表》和《莆田市城乡规划局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及时对涉及城乡规划的内容进行责任分解,明确具体责任单位,全面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二是通过局网站、政务公开栏,及时更新工作动态、规划许可、三公经费、政府采购等。每季度向市政务公开办报送建设项目(工业类除外)规划许可技术指标、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及规划条件核实情况,并通过局网站同步公开。三是开设专栏进一步做好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公开工作;四是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通过明确“两单”、健全“两库”、抽查“随机”、规范“公开”等措施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四)公开制度建设、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1.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结合本局实际,我局对现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行了认真梳理和细致审查,针对公开工作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进行整改,对应公开的政府信息收集、整理、报送、审核、发布等一系列流程进行了梳理,并以制度化的形式固定下来,进一步修订完善了《莆田市城乡规划局信息公开制度》《莆田市城乡规划局保密工作管理制度》《莆田市城乡规划局信息公开指南》《莆田市城乡规划局信息公开责任分解表》和《莆田市城乡规划局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发布制度》等,明确了公开的内容、程序、时限和要求。确保全面落实目标责任,强化制度执行力,严格责任追究。
2.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局政务公开和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局办公室为政务公开的责任部门,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科室和人员。明确3名同志具体负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维护更新工作。同时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人员、经费、技术力量配备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五)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强公开栏目建设。一是加大公开宣传力度,通过《福建日报》《湄洲日报》《侨乡时报》和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围绕重点工作、服务提升、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宣传公开,共刊登规划工作宣传报道17条,录制播出宣传专栏14期;二是推动政务微信和今日头条发展应用,加强政务微信公众号信息和今日头条内容建设,通过微信公众推送微信图文56次,今日头条发布宣传信息、视频等61条;三是加强网站建设和管理,对政务公开栏目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优化整合,根据规划业务特点进行网站集约化建设和信息资源整合,使网站更加有利于政务公开和便民服务。通过局网站、政务公开栏,及时更新工作动态、规划许可、三公经费、政府采购等内容,全年共更新内容796多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及主要类别
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共146条,历年累计4190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占1.3%;规范性文件类2条,占1.3%;行政许可类信息94条,占64.4%;其他类信息48条,占32.9%。送交档案馆、图书馆信息公开146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一是充分发挥电子政务平台的作用。以规划网站为依托,探索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建设,不断扩大网上审批、查询、办证、咨询、投诉等服务项目的范围;二是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以及各种简报等传统形式作用,拓宽公开的渠道;三是要求建设单位在建设工地醒目位置设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示牌,公开建设工程总平及建筑方案,便于群众更直观监督;四是设置触摸屏便民公开,在局机关一楼大厅设置一台触摸屏,方便上门办事群众了解规划信息,让群众对规划审批事项、权力运行流程、服务时限、办理结果等“一触了然”;五是通过社会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等形式,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保证与行政许可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的申辩和听证权利;六是每月5日和20日分两次集中将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电子文本和纸质文件送交市档案馆和市图书馆政府信息查阅中心,便于不方便上网的群众查询。
(三)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政策解读工作,对与民生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进行解读并及时发布,便于公众了解、理解政策,推动政策落实。2018年通过局网站“法律法规与政策解读”专栏转载政策解读2篇;二是落实“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由局领导通过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就“坚持保护与利用并重,延续城市历史文脉、”“放管服改革及提升营商环境”、“我市在城区交通改善方面的有关情况”开展了3期在线访谈,深入解读政策背景、主要内容和工作进展,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四)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一是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健全完善新闻发言人队伍,确定1名局领导作为新闻发言人,切实履行好“第一新闻发言人”的职责。二是通过民意征集专栏对群众比较关注的城乡规划方面开展了34次意见征集。如《莆田市北高镇前亭村村庄规划(修编)》、《莆田湄洲湾(石门澳)产业园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草案)和《莆田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暂行办法》等;三是加强对“12345”跟踪回应,畅通信访渠道,主动回复应社会关切。2018年来共办理“12345”225件,均及时进行了答复和处理。办结率100%,满意率97.6%。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
2018年我局共受理申请政府信息公开82件,其中当面申请66件,网络申请9件,信函申请7件,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为行政许可、城乡规划等。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8年共受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82件,已答复82件,其中同意公开71件,政府信息不存在9件,非本机关政府信息2件。全年无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诉讼、举报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主动公开的认识不足。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条例、办法和制度了解不深,导致个别信息的报送和公开不够及时。二是主动公开的力度不够。未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有些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本属于可以主动公开。三是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2018年未对本级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群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具有广泛约束力的文件进行同步解读。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要加强信息公开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把握主动公开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二是利用好“一线督查”和内部绩效差异化考评工作机制,以督查推动公开制度的落实,提高主动公开信息的质量;三是梳理完善主动公开信息目录,进一步明确主动公开的范围,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四是加大政策解读制度。实行文件、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制度,主动解疑释惑。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 单位 |
2018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146 |
4190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146 |
2552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82 |
458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66 |
433 |
2.网络申请数 |
条 |
9 |
9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7 |
16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82 |
458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71 |
447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11 |
11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2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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