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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PT00115-0601-2022-00057 文号 莆自然资〔2022〕241号
发布机构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生成日期 2022-08-01
标题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莆田市村庄规划动态调整机制(试行)》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PT00115-0601-2022-00057
文号 莆自然资〔2022〕241号
发布机构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生成日期 2022-08-01
标题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莆田市村庄规划动态调整机制(试行)》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莆田市村庄规划动态调整机制(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15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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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莆自然资〔2022〕241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莆田市村庄规划动态调整机制(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自然资源局、湄洲岛生态资源局、北岸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办发〔2020〕57号)和《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和成果汇交的通知》(闽自然资函〔2021〕70号)等文件精神,探索建立莆田市村庄规划动态调整机制,我局起草了《莆田市村庄规划动态调整机制(试行)》(以下简称“动态调整机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予以执行落实。

附件:莆田市村庄规划动态调整机制(试行)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1日

        

 

 

 

 

 

 

 

 

 

 

 

 

 

 

 

 

莆田市村庄规划动态调整机制(试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福建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有关通知、意见规定,积极回应乡村振兴社会、经济多样化需求,把握和解决民生问题、公共利益问题,落实“好用、实用、管用”村庄规划编制要求,着眼于形成应对变化的规划实施治理机制,结合我市乡村多元复杂特点和大市区行政管理结构,制定我市村庄规划动态调整机制。

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体系特点和市、县(区、管委会)乡村振兴工作动态推进实际,按照分类分级建立规划实施市、县(区、管委会)、镇(乡、街)责、权原则,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提升服务效能,以行政村自然资源管理为基本单元,以跨镇村、多村重大项目协调为协调单元,建立动态更新、动态维护、规划修编、规划协调四类动态调整类型,细化制定各类动态调整适用范围、维护程序,厘清属地职能职责。

一、动态更新

(一)适用范围

动态更新是在符合已批复村庄规划基础上进行日常更新。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1.上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含“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确定需要村庄规划落实;

2.因测绘、底图精度、规划编制误差等原因引起的勘误;

3.符合村庄规划要求的各类建设用地红线位置落位;

4.符合村庄规划要求的安全防灾减灾、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项目以及人居环境整治内容落地。

(二)更新程序

1.鼓励建立年度动态更新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可根据所辖镇域范围内村庄规划实施或评估情况,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编制单位或原编制单位进行年度一次性动态更新技术服务;因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可提前提出动态更新申请;

2.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交村庄规划动态更新申请,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动态更新成果进行初核,初核通过后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技术论证,同时对动态更新成果进行公告,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和公众意见,公告时间不得少于三十,公示无异议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授权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同意动态更新成果的意见;

3.动态更新成果自批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公开公告,并逐级汇交至省、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二、动态维护

(一)适用范围

在不突破约束性指标和管控底线的前提下,以及根据上位规划确定的规划分区与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村庄规划内容确需进行局部、技术性调整优化,且尚未达到村庄规划修编情形的,可以实施村庄规划动态维护。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1.跨村以及联编村庄用地使用乡镇弹性指标的;

2.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涉及局部用地红线调整的;

3.落实规划“留白”地块、机动指标和弹性发展区的;

4.具体地块需细化,补充村庄地块图则的;

5.地块用地性质符合《福建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兼容性规定的,进行地块用地性质、指标调整的;

6.安全防灾减灾、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项目以及人居环境整治范围改变的;

7.与已批复控制性详细规划相衔接的;

8.其他需要进行动态维护的情形。

(二)维护程序

1.乡镇人民政府向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交村庄规划动态维护申请(含相关村委会申请),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村庄规划动态维护的合理性、必要性;

2.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村庄规划动态维护成果进行初核通过后,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技术论证;

3.论证通过后的动态维护成果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以公告形式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和公众意见,公告时间不得少于三十

4.最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将村庄规划动态维护成果报县级乡村规划编制委员会进行审查,通过后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

5.动态维护成果自批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公开公告,并逐级汇交至省、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三、规划修编

(一)适用范围

村庄规划进行修编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1.因上级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发生变化,对村庄类型、功能、布局、规模等产生重大影响,确需修改的;

2.因国家和省重大战略调整、基础设施、公益性公共设施、重大项目建设或行政区划调整等产生重大影响,确需修改的;

3.因村庄类型变化需要对村庄规划进行系统性修改;

4.经评估,原村庄规划确需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政策变化的其他情形,确需要修改的。

(二)修编程序

村庄规划修编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调整:

1.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庄规划修改的必要性报告编制工作,并报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

2.修改必要性报告经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技术论证,并以公告形式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和公众意见,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3.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论证结论和征求意见情况,提出村庄规划修改建议,向县级人民政府提交村庄规划修改必要性研究报告,经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方可修改村庄规划;

4.修改后的村庄规划,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公布和备案。

四、规划协调

(一)适用范围

规划协调为特定跨镇、村地区村庄规划编制调整类型,在原有村庄规划基础上,因公共利益需要进行规划整合,是市、县(区、管委会)、镇(乡)国土空间规划在特定地区的补充。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1.重大铁路、公路、廊道等线性工程项目需要的;

2.国家、省、市、县(区、管委会)其他重大工程项目以及农、林、牧、渔业、旅游以及乡村振兴重点项目的;

3.木兰溪沿岸、沿海密集地区、山区重要资源地区、城市绿心、环城城乡融合地区因城市发展需要调整的其他情形;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政策变化的其他情形,确需要修改的。

(二)修改程序

村庄规划协调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调整:

1.因上述情形,由市建设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向县级人民政府提出村庄规划协调建议或由县级建设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单位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提出涉及村庄规划协调修改的专题报告,报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启动村庄规划协调编制;

2.由县级人民政府指建设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单位牵头,统一委托启动村庄规划协调编制,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村庄规划成果进行初核通过后,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技术论证;

3.论证通过后的村庄规划成果,以公告形式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和公众意见,公告时间不得少于三十

4.最后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将村庄规划成果方案报县级乡村规划编制委员会进行审查,通过后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

5.批复后的村庄规划成果自批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公开公告,并逐级汇交至省、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五、各乡镇人民政府原则上五年为周期对本镇域范围内村庄规划开展实施评估工作评估结果报送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初核,初核通过后提交县级乡村规划编制委员会进行审查,最后上报县级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评估后确需调整的,按法定程序进行调整。

本动态调整机制在实施过程中,各部门单位若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有关修改意见反馈到莆田市自然资源局,以便修订时参考。


附件1

 

XX县(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局关于申请XX等XX个村庄规划动态调整成果备案的报告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按照《福建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试行)》(2019年)以及《莆田市村庄规划动态调整机制(试行)》,我县(区、管委会)现已按规定程序完成了XX等XX个村庄规划动态调整(更新、维护、修编、协调)工作,形成村庄规划动态调整(更新、维护、修编、协调)成果。根据《福建省村庄规划汇交和公开手册》要求,我局形成备案汇总材料,并已通过软件质检,符合汇交要求,特此上报备案。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

1.______县(区、管委会)村庄规划动态调整(更新、维护、修编、协调)数据库备案清单

2.县级审查通过相关文件

3.村庄规划动态调整(更新、维护、修编、协调)成果(光盘)

 

XXXX县(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局

XXXX年XX月XX日


附件2

XXXX县(管委会)村庄规划动态调整(更新、维护、修编、协调)数据库备案清单

所在乡

 村庄规

行政

村级行

批准文

 原批复

审查通过单位

编制单

项目

 负责人

   1

 

 

 

 

 

 

XXXX年XX XX日

**县自然资源局/**乡村规划委员会

 

 

 

 

 

   2

 

 

 

 

 

 

 

 

 

 

 

 

 

 

 

 

 

 

 

 

 

 

 

 

合计

 

涉及行政村总数:    个

 


附件3

 

县(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局关于XX等X个村庄规划动态调整成果审查通过的意见

 

XX乡镇人民政府:

XXX月X日,我局对《XX村村庄规划动态维护成果进行技术审查,认为规划动态调整(更新、维护、修编、协调)成果符合《莆田市村庄规划动态调整机制(试行)》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未突破原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和管控底线(更新、维护)成果内容和深度符合福建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要求,同意该村庄规划动态调整(更新、维护、修编、协调)成果。请你乡镇严格按照规划成果认真组织实施

 

 

 

XXXX县(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局

XXXX年XX月XX日

 

 


附件4

 

乡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开展XX村村庄规划成果动态调整的报告

 

XX县(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局:

为***需要,根据《莆田市村庄规划动态调整机制(试行)》要求,在不突破原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和管控底线的前提下(更新、维护)决定对**村村庄规划的**内容进行修正,形成村庄规划动态调整(更新、维护、修编、协调)成果。该动态调整(更新、维护、修编、协调)成果已经专家论证通过,并经村委会同意,特此上报审查。

附件:XX村村庄规划动态调整(更新、维护、修编、协调)成果

 

 

XXXX乡镇人民政府

XXXX年XX月XX日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20228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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