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PT00115-0701-2025-00114 | 文号 | 莆自然资审〔2025〕62号 |
| 发布机构 |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 生成日期 | 2025-10-13 |
| 标题 |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清塘大道南侧地块二规划条件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 索 引 号 | PT00115-0701-2025-00114 | ||
| 文号 | 莆自然资审〔2025〕62号 | ||
| 发布机构 |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 ||
| 生成日期 | 2025-10-13 | ||
| 标题 |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清塘大道南侧地块二规划条件的通知 | ||
| 有效性 | 有效 | ||
莆田市自然资源储备中心:
根据《莆田市笏石中心城区分区单元(350305-04)D-13地块详细规划》及秀屿区人民政府的申请,经研究,现将清塘大道南侧地块二规划条件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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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清塘大道南侧 地块二 |
规划设计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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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用地位置 |
位于莆田市笏石中心城区分区单元(350305-04)D-13地块详细规划范围内,四至:东临河道绿化控制带,西至利群街,南至规划商务金融用地,北至清塘大道绿化控制带(详见用地红线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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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用地性质 |
旅馆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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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总用地面积 (以实测为准) |
约9487.42㎡(以实测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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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容积率 |
>1.1且≤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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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建筑密度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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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绿地率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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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建筑高度控制 |
建筑高度≤6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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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建筑退让要求 |
退让用地红线 |
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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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让道路红线 |
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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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建筑间距 |
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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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日照要求 |
应符合莆田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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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道路交通设施规划要求 |
停车位 及充电设施 |
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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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充电停车位配建标准应符合《福建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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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充电车位数量不小于总非机动车位数量的50%,总平面布置中室外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距建筑外墙不应小于3米,距建筑安全出口不应小于6米。每一个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区域应当符合《福建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导则》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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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出入口 |
出入口设置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的要求,设置在西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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竖向设计 要求 |
场地竖向设计标高应与《莆田市笏石中心城区分区单元(350305-04)D-13地块详细规划》及周边现状道路相衔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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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公用设施规划要求 |
市政管线 接入口 |
应符合《莆田市笏石中心城区分区单元(350305-04)D-13地块详细规划》及各相关专业规范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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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其他市政配建设施配置等应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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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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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设计要求 |
建筑风格 及色彩 |
建筑设计应充分考虑与周边环境的统一;建筑的整体形态、外立面的风格与色彩、屋顶设计、地块内部环境与细节设计等应与片区整体景观风貌相协调,不得以类居住形式进行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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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控制。若地下空间设置商业功能,需纳入容积率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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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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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规
划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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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规阶段应提供不少于两稿比选建筑设计方案,建筑方案应符合控规要求,通过专家论证等方式研究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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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若发现有地下埋藏文物,应保护现场并按有关程序及时上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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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餐饮功能的,应当同步设计、建设专用排油烟管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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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容积率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进行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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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需一并提供管线综合图(含雨水、污水管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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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配套管线(雨水、污水管线等)需纳入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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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划条件未提及的,尚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规划强制性内容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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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规划条件出具后超过一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仍未出让的,则本规划条件自行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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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采用审批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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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用地红线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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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13日
抄送:秀屿区人民政府。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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