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PT00115-0701-2025-00001 | 文号 | 莆自然资审〔2025〕1号 |
发布机构 |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 生成日期 | 2025-01-16 |
标题 |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荔城区原兴化宾馆地块规划条件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PT00115-0701-2025-00001 | ||
文号 | 莆自然资审〔2025〕1号 | ||
发布机构 |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 ||
生成日期 | 2025-01-16 | ||
标题 |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荔城区原兴化宾馆地块规划条件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根据《莆田市荔城区原兴化宾馆及周边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及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的申请,经研究,现将荔城区原兴化宾馆地块规划条件通知如下:
序号 |
荔城区原兴化宾馆地块 |
规划设计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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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用地位置 |
位于莆田市荔城区原兴化宾馆及周边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四至:东临北大北街、南临坊巷、西至现状民房、北临后街(详见用地红线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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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用地性质 |
旅馆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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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总用地面积 (以实测为准) |
约8904.86㎡(以实测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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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容积率 |
>1.0且≤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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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建筑密度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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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绿地率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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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建筑高度控制 |
新建、改建建筑檐口高度不得超过12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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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建筑退让要求 |
退让用地红线 |
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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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让道路红线 |
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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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建筑间距 |
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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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日照要求 |
应符合莆田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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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公共配套设施 ----公共厕所 |
应设置一处公共厕所,具体建设标准按照《福建省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建设导则》(闽建城〔2010〕42 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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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道路交通设施规划要求 |
停车位 及充电设施 |
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的要求,并额外设置不少于50个社会公共停车位(可结合地下室设置),并单独配套2个地面供消防车专用停车位,2个旅游大巴停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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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充电停车位配建标准应符合《福建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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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充电车位数量不小于总非机动车位数量的50%,总平面布置中室外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距建筑外墙不应小于3米,距建筑安全出口不应小于6米。每一个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区域应当符合《福建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导则》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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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出入口 |
出入口设置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的要求,可设置在南侧、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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竖向设计要求 |
场地竖向设计标高应与《莆田市荔城区原兴化宾馆及周边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周边现状道路相衔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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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公用设施规划要求 |
市政管线 接入口 |
应符合《莆田市荔城区原兴化宾馆及周边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各相关专业规范的要求,做好与污水管网等市政管线的近远期衔接,确保污水纳管收集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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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消防站 |
设置1处微型消防站,具体建设标准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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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其他市政配建设施配置等应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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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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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设计要求 |
建筑体量 |
建筑体量应与周边历史建筑和文物保护单位体量相协调,应采用相近的建筑模数,体现传统肌理的延续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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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风格及色彩 |
建筑风格应与周边传统建筑协调统一。禁止建设色彩过于鲜艳的建筑,历史文化街区内现代建筑以红、褐色为主,以莆田天然石材自然色、白色为辅。新建、改建建筑应当保持坡顶、低层或多层、小体量等特征。坡屋顶建筑原则上全部采用红砖厝的红色屋顶式样,整体塑造“褐墙红瓦”的建筑色彩风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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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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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室外机、太阳能热水器、电视天线等设施、设备应放在隐蔽部位,避免安装在坡屋面及临街外立面上。新增管线不宜以架空等有碍历史街区景观的形式进行敷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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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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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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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规
划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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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地政府在征迁过程中发现有价值的历史文化遗产,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旅部门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若发现有地下埋藏文物,应保护现场并按有关程序及时上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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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项目审批及建设过程中应按照《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城市更新改造中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莆政办[2020]88 号)等有关文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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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容积率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进行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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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需一并提供管线综合图(含雨水、污水管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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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配套管线(雨水、污水管线等)需纳入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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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划条件未提及的,尚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规划强制性内容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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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规划条件出具后超过一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仍未出让的,则本规划条件自行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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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采用审批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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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用地红线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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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16日
抄送:荔城区人民政府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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