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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绶溪片区地块十一-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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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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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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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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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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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莆田市荔城区城东分区单元(350304-04)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四至:东至西洪北街、南至下店路、西至河道绿化控制带、北至河道绿化控制带,具体详见用地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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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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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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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商业及商务金融用地
(零售商业与商务金融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为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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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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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用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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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9080.26 ㎡(以实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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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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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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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且≤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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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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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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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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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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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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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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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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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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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4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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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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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退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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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让用地红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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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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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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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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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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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让道路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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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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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让绿化控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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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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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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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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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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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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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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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符合莆田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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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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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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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设置不少于10平方米的独立母婴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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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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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设施规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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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位及
充电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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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的要求配建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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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充电停车位配建标准应符合《福建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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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应建设充电设施,设置比例不低于非机动车位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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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
出入口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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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主要出入口设置在西洪北街,次入口可设置在下店路,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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竖向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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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竖向设计标高应与《莆田市荔城区城东分区单元(350304-04)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周边现状道路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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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管线接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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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按《莆田市荔城区城东分区单元(350304-04)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各相关专业规范的要求,做好与污水管网等市政管线的近远期衔接,确保污水纳管收集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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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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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市政配建设施配置等应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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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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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
市
设
计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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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办公
建筑平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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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设置集中商业、办公,二层及以上商业、办公建筑应采取公共走廊、公共卫生间式布局,开水间或者饮水供应点、卫生间应当集中设置。允许办公建筑内设置少量的小面积办公用房,可设置一个独立卫生间;大部分办公用房单层分隔单元建筑面积须>200m,若单层分隔单元建筑面积≥300m,可设置一个独立卫生间;底层办公可不受限制。建筑平面布局不得设置阳台;允许设置电影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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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风格及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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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采用现代风格,建筑风格和色彩等应与周边环境及整体景观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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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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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控制。允许地下室一层设置商业功能,地下商业建筑面积需计入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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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它
规
划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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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若发现有地下埋藏文物,应保护现场并按有关程序及时上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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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商业有餐饮功能的,应当同步设计、建设专用排油烟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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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需一并提供管线综合图(含雨水、污水管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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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配套管线(雨水、污水管线等)需纳入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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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建筑高度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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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划条件未提及的,尚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规划强制性内容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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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规划条件出具后超过一年国有土地使用权仍未出让的,则本规划条件自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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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采用审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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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用地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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