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PT00115-0701-2024-00043 | 文号 | 莆自然资审〔2024〕5号 |
发布机构 |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 生成日期 | 2024-04-15 |
标题 |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白塘路北侧濠浦地块规划条件的函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PT00115-0701-2024-00043 | ||
文号 | 莆自然资审〔2024〕5号 | ||
发布机构 |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 ||
生成日期 | 2024-04-15 | ||
标题 |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白塘路北侧濠浦地块规划条件的函 | ||
有效性 | 有效 |
莆田市自然资源储备中心:
根据《荔城区绿心西分区单元荔园路东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及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的申请,经研究,现将白塘路北侧濠浦地块规划条件函告如下:
序号 |
白塘路北侧 濠浦地块 |
规划设计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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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用地位置 |
位于荔城区绿心西分区单元荔园路东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四至:东至河道绿地、西至规划住宅用地、南至幸福路、北至农林用地,具体详见用地红线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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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用地性质 |
城镇住宅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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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总用地面积 |
约3478.26㎡(以实测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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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容积率 |
>1.1且≤1.4(其中零售商业即邻里商业,计容建筑面积>100㎡且≤150㎡,应沿幸福路布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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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建筑密度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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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绿地率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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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建筑高度控制 |
建筑高度≤27米,住宅建筑层数应≥5层(底层架空则应≥6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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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建筑退让要求 |
退让用地红线要求 |
地上 建筑 |
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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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 建筑 |
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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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让道路红线 |
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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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让绿化控制线 |
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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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建筑间距 |
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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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日照要求 |
应符合《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莆田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的通知》(莆自然资规发〔2022〕3号)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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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要求 |
居家养老 服务点 |
计容建筑面积≥400㎡且按每百户≥30㎡,不足百户按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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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活动室 |
计容建筑面积≥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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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室 |
计容建筑面积≥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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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活动场地 |
用地面积≥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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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育设施 |
按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每个托位按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6㎡的标准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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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用房 |
按《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2019版)规定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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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 分类屋(亭) |
设置一处生活垃圾分类屋(亭),计容建筑面积≥15㎡,建设标准按照莆分类办〔2020〕2号文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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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接入机房 |
计容建筑面积≥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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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终端共同 配送站 |
可与物业合设,或设置自提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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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上述配套设施面积均为净面积不含公摊。居家养老服务点、社区卫生室、文体活动室、托育设施应集中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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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道路交通设施规划要求 |
停车位及充电设施 |
应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的要求配建停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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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电动汽车充电停车位配建标准应符合《福建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的要求;非机动车设置应遵循“小型、分散、就近服务”原则,并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方便居民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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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出入口 |
地块出入口设置在南侧,机动车开口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的要求,可在北侧设置一处人行出入口,与南郊河绿道相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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竖向设计要求 |
应符合《荔城区绿心西分区单元荔园路东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并与周边现状道路相衔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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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公用设施规划要求 |
市政管线接入口 |
应符合《荔城区绿心西分区单元荔园路东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各相关专业规范的要求,做好与污水管网等市政管线的近远期衔接,确保污水纳管收集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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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其他市政配建设施配置等应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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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城市设计要求 |
建筑立面 |
高层建筑立面应公建化处理,不应设置开敞式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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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宽 |
居住建筑最大连续展开面宽应不大于6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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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层次 |
同一场地内的相邻建筑(独立占地设置的市政、公共服务设施用房除外)高度差不应大于较高建筑高度的三分之二,保证城市界面的流畅过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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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平面 |
住宅建筑内部原则上不宜设置内天井,确需设置,内天井进深应>1.8m且≤2.1m。天井长边应对外通透设计,作为2户及以上住户共同使用和功能空间采光通风的唯一来源,且对外不得设置围护结构。沿内天井周边设置的附属构筑物均按其全部水平投影面积计入计容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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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风格及色彩 |
建筑色彩应以明快、淡雅的浅色系为主,采用平屋顶建筑造型。建筑风格、色彩等应与周边环境及整体景观相协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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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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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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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规划要求 |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若发现有地下埋藏文物,应保护现场并按有关程序及时上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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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河道的改造和利用以及防洪排涝措施以有权机关的批准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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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住宅小区应按照《转发福建省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智能安防小区建设工作的通知》(莆平安办〔2023〕1号)要求建设智能安防设施,并与小区建设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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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阳台应单独设置废水排水管,并接入市政污水收集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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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需一并提供管线综合图(含雨水、污水管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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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配套管线(雨水、污水管线等)需纳入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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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容积率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进行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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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划条件未提及的,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规划强制性内容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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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规划条件出具后超过一年国有土地使用权仍未出让的,则本规划条件自行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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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采用审批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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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用地红线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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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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