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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工作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2023-12-27 17:00 来源: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字号: T | T

  2023年12月27日,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住建局、市国动办印发了《莆田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实施细则》出台背景、主要目标、政策依据、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19年以来,我局联合市住建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人防办在工程建设项目领域大力推进“多测合一”工作,全力辅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出台了《莆田市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工作实施细则》,真正“实现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为进一步深化“多测合一”改革,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2〕80号)文件,要求在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将测绘内容相近或属于同一审批阶段的多个测绘业务整合为一个测绘业务,分阶段推行“多测合一”,为此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住建局、市国动办制定了《莆田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工作实施细则》。

  二、主要目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全力实现“同一标的物只测一次、同一测绘工作执行统一技术标准、同一测绘成果只提交一次”的改革目标。

  三、政策依据

  《实施细则》主要依据以下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测绘资质管理办法》、《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福建省市场中介服务组织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9〕34 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2〕80号)。

  四、主要内容

  “多测合一”改革所指工程建设项目主要是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其改革贯穿工程建设项目用地、规划、施工、竣工验收、不动产登记等各阶段,覆盖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涉及的测绘业务。《实施细则》主要分为总则、中介机构管理、工作要求、监督管理、相关部门职责、附则等六个大的方面共二十五条。

  各个条款的大致内容及重要的制度节点进行简要介绍:

  (一)总则部分为第一条至第七条,主要规定了《实施细则》的目的与原则,适用范围、成果标准要求等。以概括性、原则性条款集中说明了实施细则所要解决的问题,是整个办法的价值取向。

  (二)中介机构管理部分为第八条至第十一条,主要规定了中介机构的资质要求、入库审查材料及程序和后续中介名录库的更新。

  (三)工作要求部分为第十二条至第十八条,主要规定了多测合一的工作流程,包括委托、合同网签、测绘作业、成果共享、中介机构再次选择等内容。

  (四)监督管理部分为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二条,主要规定了多测合一的监管方式、内容、结果应用及信用管理等。

  (五)相关部门职责部分为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四条,主要规定了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

  (六)附则部分为第二十五条规定了《实施细则》的生效时间及有效期。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何玉剑  联系电话:0594-2822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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