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部门 | 违法主体 | 处罚事由 | 执法依据 | 处罚结果 | 救济途径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本单位认为应当公示的其他相关信息 |
1 |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 仙游怡林苗木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阳高 | 非法占用耕地挖塘、搭盖管理房、实施土地硬化等破坏耕地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 | 1.责令限期改正破坏3.534亩耕地行为,并恢复原耕地地类种植条件;2.依法处以占用3.534亩耕地开垦费6倍罚款,共计15.8859万元人民币。 | 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 莆自然资罚〔2023〕1号 | 处罚决定日期:2023/03/07 公示截止期:2024/03/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