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优化营商环境,现对《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莆田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的通知》(莆自然资发〔2019〕135号)进行补充。具体如下:
对符合通信专项规划布点、利用既有城市道路人行道/设施带、绿地、广场等公共空间建设的需独立占地建设基座的电信设施、无线电发射设施(塔、铁架、斜拉杆等)及利用新建、已建建(构)筑物建设的无独立占地的电信设施、无线电发射设施(塔、铁架、斜拉杆等),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应按《物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有权部门、利害关系人同意后进行建设。
特此通知。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