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海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向我局提交了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DE区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评审申请。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8日—11月21日(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反馈至ptzyhyhd@126.com。
项目具体信息如下:
1.海域使用申请人:海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单位:自然资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
3.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全文(公示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方面内容)。
附件: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DE区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