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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荔城区、城厢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变更的公告

2020-12-25 16:50 字号: T | T

 

 

 

关于荔城区、城厢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变更的公告

 

根据《中共莆田市委办公室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莆委办发〔2019〕16号)、《中共莆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中心城区不动产登记交易机构垂直管理的批复》(莆委编〔2020〕30号)文件,荔城区、城厢区区域内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海域登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等不动产登记的职责整合由莆田市自然资源局承担,不动产登记的事务性和辅助性和服务性工作由莆田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负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和区域

2020年12月28日起,荔城区、城厢区区域内的不动产登记由莆田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负责申请、受理、审核、登簿、收费、发证的具体工作。

二、办理地点

莆田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窗口,地址: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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