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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上半年海域使用项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2024-07-30 16:28 来源: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字号: T | T

 为进一步加强用海用岛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优化公共服务,保护海域海岛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莆自然发﹝2019﹞100号)《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事中事后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莆自然资发﹝2019﹞99号)要求,决定开展2024年上半年海域使用项目“双随机一公开” 专项抽查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抽查对象近期省、市、区政府批准的海域使用项目

二、抽查比例:按《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海域使用项目不低于10%进行抽查(共4个海域使用项目,抽取4个,抽查比例为100%)。

三、检查事项海域使用项目用海的监督检查。

四、查内容:海域使用金缴纳情况海域权属证书取得情况、动工建设情况实际用途和面积与批准一致性情况、违规用海及查处整改情况等。

五、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730日;

(二)实施检查阶段:7月31日~81日;

(三)汇总、处理、公示阶段:86日前。

六、检查人员及检查对象

检查组组长:张黛晴

)检查组组员:吴金洪、郑国武、王建超

)检查对象:(共4个

1.国道 G228 线秀屿东庄至城厢东进段工程

2.国道G228线荔城北高冲沁至秀屿埭头后海(海堤段)工程

3.莆田市秀屿区埭头淇沪三级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

4.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黄岐三级渔港工程

此次检查人员及检查对象是于730日由海域海岛科郑国武康炜一同随机抽取。

七、工作要求

检查小组要严格按照《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莆自然自发﹝2019﹞100号)、《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事中事后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莆自然资发﹝2019﹞99号)及本方案要求执行,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定及工作纪律,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廉洁执法。

附件:《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海域使用项目

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

海域使用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业主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国道 G228 线秀屿东庄至城厢东进段工程

莆田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913503007937677374

2

国道G228线荔城北高冲沁至秀屿埭头后海(海堤段)工程

莆田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913503007937677374

3

莆田市秀屿区埭头淇沪三级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

莆田市秀屿区埭头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91350305579270762J

4

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黄岐三级渔港工程

莆田市秀屿区埭头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91350305579270762J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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