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自然资审〔2020〕1号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紫霄路
北侧地块一规划条件的函
莆田市土地储备中心:
根据《莆田大学城西分区单元(350304-02)莆田学院新校区生活配套区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及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的申请,经研究,现将紫霄路北侧地块一规划条件函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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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紫霄路北侧地块一 |
规划设计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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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用地位置 |
位于荔城区西天尾镇,四至:东至莆田学院、南至紫霄大道绿化控制带、西至规划河道绿化控制带、北至莆田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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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用地性质 |
零售商业、城镇住宅、服务设施及教育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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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总用地面积 |
约83922.5㎡(以实测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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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9班幼儿园用地面积 |
≥4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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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容积率 |
>1.0且≤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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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零售商业建筑面积 |
>2000㎡,且≤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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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建筑面积 |
≥3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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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及服务设施建筑面积 |
其他为城镇住宅及服务设施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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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建筑密度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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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绿地率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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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建筑高度控制 |
分为4个建筑高度控制区,高层建筑高度满足控制区要求,具体详见用地红线图,住宅建筑层数应≥5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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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建筑退让要求 |
退让用地红线要求 |
地上建筑 |
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和各专业规范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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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 |
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和各专业规范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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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让道路红线 |
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和各专业规范的要求,且建筑退让北侧、东侧用地红线应≥6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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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让绿化控制线 |
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和各专业规范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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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建筑间距 |
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和各专业规范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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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日照要求 |
应符合《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莆田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的通知》(莆自然资发〔2019〕143号)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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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公共 服务设施配置要求 |
社区级 公共服务设施 |
社区综合服务站 |
设置一处,建筑面积600-1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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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站 |
设置一处,建筑面积150-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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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设施——健身活动室 |
建筑面积≥300㎡,且应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要求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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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服务站 |
建筑面积≥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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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 |
配建9班幼儿园,用地面积≥4050㎡,建筑面积≥3150㎡,用地采用虚位控制,具体详见幼儿园范围控制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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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用房 |
按有关规定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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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闭所兼配电室 |
设置1座,每座建筑面积应≥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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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室 |
设置1座,每座建筑面积应≥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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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线电视机房及电信机房 |
各2处,每处建筑面积2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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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收集点 |
服务半径≤7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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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终端共同配送站 |
可与物业或店铺合设,或设置自提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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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上述配套设施面积均为净面积不含公摊。社区综合服务站、社区卫生站、健身室、居家养老服务站应设有明显对外出入口,建议集中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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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道路交通设施规划要求 |
停车位及充电设施 |
应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的要求配建停车位;非机动车应预留充电设施,应遵循“小型、分散、就近服务”原则,方便居民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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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充电停车位配建标准应符合《福建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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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出入口方位 |
机动车开口设置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的要求,应设置在南侧紫霄路、西侧龙紫支路,南侧紫霄路出入口占用绿带宽度不应超过2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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竖向设计要求 |
场地竖向设计标高应与《莆田大学城西分区单元(350304-02)莆田学院新校区生活配套区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周边现状道路相衔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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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管线接入口 |
应按所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各相关专业规范的要求,做好与污水管网等市政管线的近远期衔接,确保污水纳管收集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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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其他市政配建设施配置等应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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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设计要求 |
退线空间 |
用地红线东侧内规划一条6.5米宽的排水明渠;用地红线南侧一条6.5-8米宽明渠,该明渠部分在红线内。排水明渠至城市蓝线15米范围内,不得设置建、构筑物;用地红线北侧需设置3.5米宽道路,作为公用道路,不得围挡。(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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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风格及色彩 |
建筑风格和色彩等应与周边环境及整体景观相协调,建筑高度50米以下应采用坡屋顶,建筑应体现地方独有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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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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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规划要求 |
涉及河道、水渠建设以有权机关意见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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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阳台应设置废水排水管,并接入污水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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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需一并提供管线综合图(含雨水、污水管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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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配套管线(雨水、污水管线等)需纳入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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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建筑高度、容积率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行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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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划条件未提及的,尚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规划强制性内容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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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规划条件出具后超过一年国有土地使用权仍未出让的,则本规划条件自行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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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用地红线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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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2月21日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2月2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