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莆田市西天尾综合改革建设试点镇总体规划(2010-2030)的请示》(荔政【2010】68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海南雅克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莆田市西天尾综合改革建设试点镇总体规划(2010-2030)》(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同意城镇性质远期定为:荔林水乡特色的人居福地、现代服务业的重要集聚地和南少林文化的核心体验地。
三、同意《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区范围为西天尾镇全部行政区域,即面积58平方公里;建设用地规模:近期总用地10.33平方公里;中期总用地12.46平方公里,远期总用地14.37平方公里;远景用地控制在21平方公里左右。到2030年城镇人口规模12.5万人,远景形成城乡一体化、全镇人口规模约13万人。要根据《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空间布局,积极引导人口的合理分布、重视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资源。
四、严格实施《总体规划》。《总体规划》是西天尾镇城镇发展、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城镇规划区内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严格执行《总体规划》确定的强制性内容和“三区四线”划定的控制区域管理,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进行。
荔城区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加强城镇规划的实施管理,加大《总体规划》宣传和公告力度,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在《总体规划》实施过程中,确需变动,应依法定程序报《总体规划》原批准机关批准。莆田市城乡规划局、荔城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
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规划 批复
抄 送:福建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纪委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城乡规划局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