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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2-01-10 15:53 字号: T | T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莆自然资〔2021〕478号                                    签发人:陈景新

市依法治市办:

今年以来,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对法治政府建设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要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着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

一是持续深化思想认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自然资源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开展法治培训、法律考试、领导干部带头讲法等制度,多次组织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集中学习法律法规,组织全体干部参加法律法规专题讲座。2021年组织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学习9次,讲座1次。二是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落实《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职责清单》等文件,加强法治自然资源建设的组织领导。三是积极部署推动依法行政工作。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强调和部署,把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重要工作任务和局绩效差异化考评指标体系。四是落实年度报告制度。严格落实《纲要》关于每年上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要求,梳理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任务进展及成效,提出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二)多措并举,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秉承“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不断优化自然资源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和备案制度,规范性文件在制定阶段都经过法规科审核,文件印发后将正式文件和起草说明送至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科备案,并在局网站规范性文件专栏公开,2021年我局共发布规范性文件3份。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对党内规范性文件及部分专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确保涉及我局相关规范性文件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保持一致。对新出台的涉及营商环境类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增加竞争性审查环节。三是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按照市委编办行政审批改革相关要求,结合部行政处罚清单及我局三定方案,对我局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重新梳理我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权责事项。四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定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完善两单、两库、一细则,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抽查依据、抽查内容、抽查主体、抽查对象、抽查频次、抽查方式、抽查结果公布等。今年共组织抽查三次。

(三)落实三项制度,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我局行政执法人员换发全国统一样式行政执法证件工作,并将行政执法人员名单在莆田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向社会公布,目前我局(含直属事业单位)执法资格证持证人员共149人。通过“互联网+监管”、“双公示”、“一张网”、局网站等平台公示我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等信息,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提高执法公信力和社会认可度。2021年,公开行政处罚信息1件,行政许可96件,抽查检查40余件。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利用“违法用地报告与预警手机执法系统”“莆田市两违治理监管平台”,形成“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立体执法监察信息共享模式,进一步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运用执法记录仪、照相机等现代技术手段,以文字图像等记录方式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记录,确保执法活动依法进行、有据可查。进一步规范执法工作规程,起草《莆田市自然资源局执法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工作规范》(试行),对工作职责,实行巡查、报告、督查、责任追究等一系列制度,对案件查处过程实行全程记录,规范执法监察行为。三是全面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由综合法规科人员对案件合法性、适当性进行法制审核,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四是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在全市范围推进自然资源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对县区自然资源局执法情况进行抽查和年终考评,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提高办案质量。五是做好两法衔接工作。配合检察机关进一步规范自然资源保护方面犯罪案件线索移送的信息共享,依法及时通过“两法衔接”信息系统平台共享行政处罚案件、移送涉嫌犯罪线索。

(四)坚持依法有效化解行政纠纷

我局高度重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办理工作,将其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主要途径。一是推行行政应诉规范化。健全行政应诉工作机制,依法认真做好行政应诉答辩和举证工作,明确按照“谁分管谁出庭”的原则确定出庭应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做到每一起开庭的案件均有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确保每一起案件均得到妥善处理。2021年市自然资源局作为被告参加行政诉讼案件29件,作为被上诉人参加行政诉讼案件10件,作为再审被申请人参加行政诉讼案件4件,承办市政府诉讼案件6件。上诉案件4件。二是做好行政复议案件审查及答复工作。对被申请人做出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查,对违法或者不当的坚决予以撤销或者确认违法。2021年以来,共立案受理行政复议案件6件,办结6件,不予受理3件。市自然资源局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7件,经办市政府作为被申请人参加行政复议1件,经办市政府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2件。三是做好复议改革工作。配合市司法局做好行政复议自2021年10月1日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来,我局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件,均已按要求转送相关复议机构办理。四是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福建融成律师事务所李金兴、福建理顺律师事务所王金财为我局法律顾问,为我局信访、复议、诉讼案件调解工作及重大决策、执法疑难问题提出法律意见、建议,协助化解矛盾纠纷,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五)抓实抓好普法宣传教育

一是积极开展自然资源领域普法宣传活动。按照市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莆田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文件要求,制定我局2021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结合“4·22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安全生产月”“7·1建党日”“8·29测绘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土地管理法》《行政处罚法》等自然资源领域有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工作。通过线上普法一问一答、普法短视频、普法宣传进社区等多重宣传方式进行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宣传抓好特定对象的法治宣传,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专业性、有效性。二是加大普法宣传资金投入。2021年6月和东南网莆田站续签19.6万元为期一年的《融媒体宣传合作协议》,在东南网莆田频道开设“自然资源保护与管理”专题栏目,通过图文信息、H5链接、普法微视频等融媒体渠道进行《宪法》《土地管理法》《莆田市城市生态绿心保护条例》《莆田市山体保护条例》等自然资源局领域法律法规以及扫黑除恶、诚信建设等相关政策宣传。2021年11月,我局从自然资源部主管的中国大地出版社征订“宪法日”、民法典、综合普法等宣传物资和相关图书资料,合计2.89万元。三是开展“12·4宪法宣传日”集中普法宣传活动。利用“12·4宪法宣传日”这一契机,与北岸自然资源分局等单位联合,在北岸经济开发区开展“12·4宪法宣传日”集中普法宣传活动,通过设立法律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悬挂条幅、分发宣传册等方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同时,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局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多层面、多形式、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及时推送相关法律知识、电子海报等,营造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的浓厚氛围,全方位推动民法典精神,做到线上宣传与线下宣传同步推进,打造多层次、多渠道的普法宣传氛围。通过法治宣传教育,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八五”普法实现开局良好的效果。

二、存在主要问题

虽然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取得一定成效,但是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普法教育渠道较为单一,创新性不够高。法制宣传工作不够深入,对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工作涉及面不够广泛,且存在部分干部对于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强,没有把依法办事落实到工作中;二是执法队伍自身建设和依法行政水平上存在着差距和不足。干部中学习不够深入,落实不够到位的现象还普遍存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高,执法业务能力有待加强,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升,需要进一步加大法治教育,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三是对创新自然资源管理思考不深入、将法治政府建设融入自然资源业务工作中做的还不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平衡,一些业务科室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不够,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努力更好开展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紧紧围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对照年度法治政府考评标准,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加强各项制度落实,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统筹协调安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良好局面

一是继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落实人员,重点抓好制度建设、案件办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普法宣传,切实转变观念,全面提高我局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意识、水平,全力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二是加强本系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所涉及的培训,全面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推进依法行政提供坚强有力的执法队伍保障。三是严格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加强领导干部及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定期组织学法用法讲座,做到新法公布及时学、老法运用重点学、法律修改专题学。

(二)建立健全机制,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和程序,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作用。二是切实做好行政复议改革、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落实好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牵头做好行政争议化解工作,让行政争议化解在诉前。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与行政案件庭审旁听活动,以案说法。三是开展好合法性审核工作,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四是认真组织好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行政执法培训及考试,全面提高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水平,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系统执法人员台账,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是做好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将卫片整改工作及农村乱占耕地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持续推进,抓早抓小,将土地违法消灭在萌芽状态。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执法队伍建设,根据上级部署适时建立自然资源综合执法队伍。

(三)加强法治宣传,打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一是进一步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普治并举,注重把法治宣传和各阶段的重点工作相结合,与立法、执法等法治实践活动相结合,大力宣传保护和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重大意义,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做深做实。二是创新宣传载体和方式,以我局网站为依托,充分发挥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采取日常宣传和重点宣传相结合、宣传教育与监管工作相结合的方法,扎实做好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增强我局法治建设社会影响力,打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三是聚焦部门职责,加强法治与业务融合,重点侧重《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解读,加强对《莆田市城市生态绿心保护条例》《莆田市山体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宣传,进一步增强普法人员的法律水平和宣传能力,提高公民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遵守法律的自觉性。四是认真研究和借鉴其他地区的新举措、新作风,拓宽普法教育渠道,开创我局依法行政新局面,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把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到日常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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