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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宣传短片拍摄制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2-07-11 09:02 来源:自然资源局      字号: T | T

  为高标准、高质量做好莆田市名城申报宣传短片拍摄制作工作,我局拟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相关项目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莆田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宣传短片拍摄制作

  (二)项目要求:宣传短片需采用4K高清电影机设备拍摄,后期制作采用广播级专业非线性编辑设备,短片时长约10分钟,用于全面展示介绍莆田独特的历史文化价值特色、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以及亮点纷呈的保护修缮及活化利用等工作。

  (三)工期要求:中标单位需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宣传短片拍摄及制作,并提交研究,同时无偿对宣传短片进行维护至名城申报考评验收工作结束(具体以住建部、国家文物局来莆开展调研评估时间为准)。

  (四)质量要求:通过市政府研究确定。

  (五)最高限价:500000.00元(人民币)。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为保证项目服务质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同时具备有效的互联网新闻服务许可、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3.近三年参与过不少于10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专题片或宣传片拍摄制作经验,且制作的视频作品至少在省级及以上媒体播出过;

  4.负责此次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新闻系列高级职称,团队人员至少有4名及以上新闻系列中级职称人员;

  5.未发现有不良记录,信誉良好,具有良好行业道德。

  (七)报名提供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具备采购项目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材料;

  5.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6.项目总体拍摄方案和文字脚本;

  7.项目团队组成名单(含项目负责人、拍摄团队、后期配音等人员,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

  8.近三年内参与过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专题片拍摄制作经验情况证明(提供业绩清单及合同复印件);

  9.报价单(详见附件)。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八)公告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1.公告时间:2022年7月11日上午9:00至2022年7月1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以下同)

  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2年7月14日上午9:00,逾期送达不予接受。

  3.投标地点: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市政府南广场)四层404会议室。

  (九)资格审查:为确保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招标人将对投标单位的资格及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核对,只有在全部符合第(六)点、第(七)点内容要求的情况下,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十)确定中标人:报价不得超过50万元,超过50万视为无效报价。在符合资格审查的情况下,组织专家对投标单位提供的宣传短片脚本内容进行评审后确定中标单位。若资格审查后仅有一家符合要求,则直接确定为中标单位。

  (十一)合同签订时间:中标后5天内签订采购合同。

  联系人:小刘        联系电话:0594-2858299

  招标人: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11日

  附件:

  报价单

项目名称

报价(万元)

莆田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宣传短片拍摄制作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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