绶溪片区地块十(1)获市政府批准收储
2024-03-05 15:10
来源: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字号:
T
|
T
近日,市政府同意从莆田市荔城区2009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闽政地〔2009〕464号)中划出建设用地面积512.59平方米、从莆田市荔城区政府收回国有存量建设用地(莆荔土〔2021〕10号)中划出建设用地面积6532.58平方米、从荔城区政府收回的国有夹缝地(荔镇函〔2024〕13号)中划出面积297.87平方米,合计7343.04平方米,作为绶溪片区地块十(1)收储项目用地。下一步,储备中心将按照市政府批复要求负责办理地块收储手续及出让前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