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30 16:05 来源: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字号: T | T
因本人保管不善,将荔集用[1995]第085302号《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金明
2026年0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