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首页 > 权力运行 > 不动产登记

继承公告(赵向阳)

2025-11-11 10:22 来源: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字号: T | T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莆田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594-2769766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

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

1

赵商荣

农村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城厢区灵川镇灵川西大道490号

建设用地批准 书

赵向阳

 

 

 

登记机构:莆田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5年11月10日

附件下载: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