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06 10:26 来源: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字号: T | T
莆田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因保管不善,将莆国用(2012)第N201200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莆田市机关事务管理处 2025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