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09月1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莆田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594-2631195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1 |
徐如芳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荔城区北高镇高峰村前徐289号 |
占地:150.0㎡ 建筑:437.61㎡ |
农村 宅基地 |
公告单位:莆田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5年0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