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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登公告(林春香)

2025-06-30 11:47 来源: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字号: T | T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07月1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莆田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594-2769766

序号

登记

申请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1

林春香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荔城区北高镇山前村三房4号

占地:   125.99㎡

建筑:196.90㎡

农村

宅基地

 

 

 

 

登记机构:莆田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5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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