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有莆田市金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秀屿区湄洲镇莲池村,已颁发莆国用(2012)第J10389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证》,登记面积12583.71平方米。因证书不慎丢失,现莆田市金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莆田市湄洲岛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申请遗失补办登记,凡单位或个人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件向我中心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者,将按规定程序办理遗失补办登记,若由此而遗留的有关土地权源证件、证明一律无效,特此公告。(莆田市湄洲岛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电话为:0594-6724006)
宗地四至:
东至:以墙外基为界,界外邻空地;
南至:以墙外基为界,界外邻莆田市金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西至:以墙外基为界,界外邻道路;
北至:以墙外基为界,界外邻空地。
莆田市湄洲岛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