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登公告(潘云清)
2025-04-17 15:58
来源: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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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5月8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莆田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594-2631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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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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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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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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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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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
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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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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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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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云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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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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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太镇过溪村顶溪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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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132.60㎡
建筑:23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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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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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莆田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