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首页 > 权力运行 > 不动产登记

继承公告(方仁山)

2025-04-03 10:05 来源: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字号: T | T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莆田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594-2769766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

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方仁山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荔城区黄石镇惠下村下方36号

荔集用(2005L02225

方仙发

 

 

 

登记机构:莆田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5年04月03日

附件下载: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