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有郑国华,位于忠门前范厝头,已颁发荔集用[1993]第112788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登记面积220.19平方米。因证书不慎丢失,现郑国华向莆田市湄洲湾北岸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申请遗失补办登记,凡单位或个人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件向我中心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者,将按规定程序办理遗失补办登记,若由此而遗留的有关土地权源证件、证明一律无效,特此公告。(莆田市湄洲湾北岸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电话为:0594-6724006)
宗地四至:
东至:以本墙外基为界,界外邻空地;
西至:以本墙外基为界,界外邻空地;
南至:以本墙外基距1.90砖埕10.50外沿为界,界外邻空地;
北至:以本墙外基距0.30m滴水线为界,界外邻村道;
莆田市湄洲湾北岸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