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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告(蒋建平)

2025-01-20 16:57 来源: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字号: T | T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莆田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594-2769766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1

蒋祖汉

农村

宅基地

常太镇利车村

树兜28号

闽(2022)莆田市不动产权第CX009570号

蒋建平

 

 

 

登记机构:莆田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5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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