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邹宝兴,不动产坐落于荔城区黄石镇东源村4组(现红埭379号),不动产权证号:荔荔建(1996)字第362731,土地面积:276.41平方米,层数:2层,建筑面积:552.82平方米,被继承人生前无遗嘱,现经全体继承人协商一致,该遗产由邹顺宗、邹秋兰、邹顺贵继承使用,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予以办理转移登记(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8月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莆田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594-2769766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 面积 |
用途 |
1 |
邹顺宗、邹秋兰、邹顺贵 |
宅基地使用权 转移登记 |
黄石镇东源村红埭379号 |
土地面积:276.41㎡ 建筑面积:552.82㎡ |
农村宅基地 |
公告单位:莆田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