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不动产转移登记(继承)公告
被继承人方金珍,不动产坐落于荔城区黄石镇惠上村7组(现厝尾55号),不动产权证号:荔集建(1996)字第370643号,占地面积:24.42平方米。被继承人生前无遗嘱,现经全体继承人协商一致,该遗产由方志芳继承使用,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予以办理转移登记(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7月3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莆田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594-2769766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 面积 |
用途 |
1 |
方志芳 |
宅基地使用权 转移登记 |
黄石镇惠上村厝尾55号 |
24.42㎡ |
农村宅基地 |
公告单位:莆田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