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莆田市不动产【2024】01025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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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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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莆国用[2014]第J05969号、C201401517 |
黄志远 |
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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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567号华东城市家园5号楼2梯位1503室 |
根据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闽0302执恢1040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闽0302执恢1040号、拍卖成交确认书(2023)闽0302执恢1040号,拟将该不动产转移至买受人林凤龙名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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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闽(2022)莆田市不动产证明第CX001662号 |
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埭头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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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567号华东城市家园5号楼2梯位1503室 |
根据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闽0302执恢1040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闽0302执恢1040号、拍卖成交确认书(2023)闽0302执恢1040号,拟将该不动产转移至买受人林凤龙名下。 |
公告单位:莆田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4年02月0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