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莆田供电公司向我局提交了福建莆田忠田~湄洲Ⅱ回 110kV 线路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评审申请。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2日—2023年1月5日(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反馈至ptzyhyhd@126.com。
项目具体信息如下:
1.海域使用申请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莆田供电公司。
2.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单位:福建悟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全文(公示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方面内容)。
附件:福建莆田忠田~湄洲Ⅱ回 110kV 线路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