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区步行街文献路一批店面公开招租公告
受莆田市房地产管理中心委托,我中心对其位于荔城区步行街文献路一批店面进行公开招租,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荔城区步行街文献路(西起)453-485号一批店面(具体地址及面积详见附件)。
二、招租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2、租赁期限:三年,年租金按上一年租金总额的5%逐年递增。3、租赁押金:三个月租金额,租金按月支付。4、标的限制性条款:禁止经营餐饮及娱乐行业。
三、本次公开招租行为已经有关部门同意。
四、领取材料时间: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11日(正常上班时间);领取材料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新大楼五层产权交易部,或直接登陆http://ggzyjy.ptfwzx.gov.cn/fwzx/(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查看下载,并于2021年1月11日17:30前把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附件)汇入市产权交易中心户头(请注明参加现场报价会日期)。保证金是否于2021年1月11日17:30前到账,以银行出具的对账单为准。户名:莆田市产权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莆田城厢支行市府分理处,账号:13441501040000030;或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莆田城厢支行,账号:100158538650015188;或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城厢支行,账号:9040210010010000023207。
五、公开招租现场报价时间:2021年1月12日上午10点
六、公开招租现场报价地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拍卖大厅(荔城中大道与东园路交叉路口东南侧三层)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905948156(看样)
产权交易中心联系电话:7962158
莆田市产权交易中心
2020年12月30日
公开招租须知
一、莆田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一切交易活动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的,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
二、意向承租人必须事先向“中心”按规定缴纳保证金,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不能参加报价会。报价会开始前半小时内,个人须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或企业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及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本人或法定代表人无法到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
三、意向承租人有权实地察看了解标的的基本情况,进入报价会现场后,则已表明完全了解标的,并愿对自己参加报价的行为负全部责任。成交后,承租人不得对品质、数量等有任何异议。
四、承租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须缴纳款项转入指定账户。若逾期未缴纳全部款项的,按违约处理,其保证金不予返还, 并取消其承租资格。
五、各意向承租人必须自觉遵守现场会秩序,不得干扰招租报价工作,更不能有操纵、垄断、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加报价资格或承租资格,其保证金不予返还, 同时出租方有权追偿承租人因上述行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莆田市产权交易中心
2020年12月30日
公开招租规则
公开招租现场报价会时间:2021年1月12日上午10点
公开招租现场报价会地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拍卖大厅
公开招租现场报价会主持单位: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招租标的:荔城区步行街文献路(西起)453-485号一批店面(具体地址及面积详见附件)。
一、意向承租人在进行相关报名登记手续之前,应当:
1、仔细阅读并接受本次报价会公开招租须知的全部条款。
2、仔细阅读并接受本规则的全部条款。
二、本次现场报价会采用有底价的方式进行公开竞价。各意向承租人持保证金回执单原件及有关报名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报价会场领取竞价号牌。不按时领取号牌或不按时到报价会场,视自行放弃。
三、本次现场报价会起价及底价由出租方会同有关部门确定。起价及加价幅度在报价会上由“中心”报价会主持人公布,各意向承租人举牌应价,经“中心”报价会主持人三次报价,无人出更高价格的,该价格为最高应价,最高应价达不到底价不成交,最高应价达到底价时,报价会主持人宣布成交。若只有一个意向承租人,仍按本规则进行有底价现场举牌应价,确定承租人。
四、各意向承租人的竞价号牌具有法律效力,应妥善保管,慎重出价,一经举牌应价不得反悔,否则视为违约。
五、意向承租人须遵守会场秩序,如有捣乱秩序行为的,主持人有权当场取消报价资格。如各意向承租人有串通、操纵或垄断行为,主持人有权宣布报价无效。
六、确定最终承租人后,我中心按《莆田市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下浮5%收取交易服务费,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七、成交后,承租人应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承租人所交纳的保证金扣交易服务费后,余额待合同签订后退还。
八、交易双方凭《租赁合同》到相关部门办理报备等手续。
九、若各意向承租人有违反《公开招租须知》和本规则条款的行为,将被取消其报价资格,保证金不予返还,同时出租方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诉的权利。
十、“中心”享有对本规则及未尽事宜的最终解释权。
莆田市产权交易中心
2020年12月30日
意向承租人承诺
本人(或单位)明白且自愿接受以上规则,并已领取编号为 号牌。
签 章:
年 月 日
姓名:
手机号:
开户行:
银行卡号(本人):
附件:
莆田市房地产管理中心拟租赁资产一览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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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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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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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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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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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区步行街文献路(西起)453、455、457号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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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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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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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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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区步行街文献路(西起)461、463号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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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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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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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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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区步行街文献路(西起)469、473、479号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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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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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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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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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区步行街文献路(西起)481、483、485号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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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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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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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交易收费标准:
交易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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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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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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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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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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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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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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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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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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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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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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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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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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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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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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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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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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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交易总金额为基数实行差额累进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