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告知承诺审批项目双随机检查工作方案
各相关单位:
为完善我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阶段告知承诺审批相关配套制度,加强告知承诺制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监督检查,确保建设工程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建设,根据我局《事中事后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莆自然资发〔2019〕99号)及《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日照分析、指标核算两个审查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莆自然资发〔2019〕96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本次抽查对象为在2019年9月18日以前由我局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的项目(具体项目详见附件1),按100%比例抽查。
二、检查形式
由我局行政审批科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技术复核。
三、检查主要内容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指标核算报告》,《日照影响分析报告》的合规性、真实性。
四、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9年10月11-2019年10月15日;
(二)实施检查阶段:2019年10月16日-2019年10月30日;
(三)汇总、处理、公示阶段:2019年11月11日前。
五、相关要求
(一)经抽查后需整改的建设项目,给予一次整改机会,整改时限为12个工作日。
(二)经核查各项指标符合规划条件要求的项目,确需对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附件内容更正的,按如下方式办理:
1、仅涉及图纸更正而不涉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内容更正的,由建设单位申请并将原盖章图纸及正确图纸报送自然资源部门,由自然资源部门予以确认替换。
2、对于涉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内容更正的,建设单位应提出更正申请,同时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附件报送自然资源部门,申请报告应注明更正原因。
(三)经抽查确认,建设项目存在不满足规划条件等违反承诺情形的,且建设单位未按期整改到位的,发证部门将按《行政许可法》等相关规定撤销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按规定将建设单位、代建单位、设计单位列入信用不良记录。
(四)审批告知承诺制项目有关附件、附图经抽查后确认存在问题需整改的,建设单位、代建单位不得以需整改的许可证、图纸等进行下一步相关手续申报。
附件:1、告知承诺审批项目清单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