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涵江区滨海大道北侧加油站地块规划条件的函(莆自然资审〔2020〕71号)
2020-12-24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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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自然资审〔2020〕71号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涵江区滨海
大道北侧加油站地块规划条件的函
莆田市土地储备中心:
根据《涵江区新涵工业园分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及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的申请,经研究,现将涵江区滨海大道北侧加油站地块规划条件函告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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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区滨海大道北侧
加油站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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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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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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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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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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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涵江区新涵工业园分区单元控规范围内,四至:东至加气站用地、南至滨海大道绿化控制带、西至梧梓路、北至规划防护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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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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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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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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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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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用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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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4948㎡(以实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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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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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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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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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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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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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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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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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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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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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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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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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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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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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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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让用地红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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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和各专业规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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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让道路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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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和各专业规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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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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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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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和各专业规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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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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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设施规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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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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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的要求配建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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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出入口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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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开口设置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版)的要求,设置在西侧、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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竖向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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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竖向设计标高应与所在片区控规及周边现状道路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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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管线接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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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按所在片区控规及各相关专业规范的要求,做好与污水管网等市政管线的近远期衔接,确保污水纳管收集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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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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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市政配建设施配置等应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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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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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风格及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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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风格和色彩等应与周边环境及整体景观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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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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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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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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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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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设计应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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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需一并提供管线综合图(含雨水、污水管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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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配套管线(雨水、污水管线等)需纳入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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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容积率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版)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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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划条件未提及的,尚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规划强制性内容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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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规划条件出具后超过一年国有土地使用权仍未出让的,则本规划条件自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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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采用审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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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用地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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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2月23日
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2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