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通告
秀屿区法院以(2022)闽0305民初3608号《民事判决书》、(2022)闽0305执398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被执行人莆田市天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坐落城厢区荔城路西侧(权证号:莆国用(2005)字第C20050203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中莆市房权证城厢区字第370713号《房屋所有权证》的不动产转让给申请人胡学明,申请人胡学明于2023年01月19日持上述法律文书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该宗地土地面积以测绘成果为准。因被执行人拒不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该登记,现依上述法律文书予以相应核减该权证对应的涉案不动产的土地使用权面积。
公告单位:莆田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3年01月18日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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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坐落 |
权证号 |
用途 |
1 |
胡学明 |
凤凰山街道新塘街266号2梯303室 |
莆市房权证城厢区字第370713号 |
住宅、储藏间 |